1月21日,全省民委主任(宗教局长)会议在长春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全国民族工作座谈会、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8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安排部署2009年工作。省民委主任(宗教局长)姜光子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市、县(区)民委主任(宗教局长)、分管宗教工作副局长、直属各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委(局)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
姜光子同志在讲话指出,2008年,全省民委宗教部门牢牢把握“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紧紧围绕全省发展大局,积极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着力解决少数民族民生问题,按照和谐社会建设的总要求,积极促进民族团结。进一步依法加强了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切实维护宗教领域稳定,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信教群众的积极性,促进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同时还深入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探索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举措,使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姜光子同志在谈到2009年工作时指出,今年将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发展面临困难最大、挑战最严峻的一年,也是民族宗教工作任务极为繁重的一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以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积极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组织实施“民族情”民生工程;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培训。全力维护宗教领域稳定,切实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着力做好基层宗教工作;切实加强宗教团体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
姜光子同志强调,完成2009年工作任务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一是要有新的机制、新的方法、新的状态和新的作风。二是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创造性地推动各项工作。三是要加强政策法规建设、组织网络建设、监督机制建设和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
会议代国家民委向六个兴边富民重点县市发放了专项工作经费,会议表彰奖励了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宣传信息工作10个先进集体和18名先进个人,延边州等四个市(州)县在会议了作了典型发言。
省民委副主任(宗教局副局长)李明辉作会议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