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至18日,吉林省民委副主任呼应带队到延边州对民族宗教法治相关工作进行调研。
此次调研采取座谈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民族宗教工作一线,充分听取民族宗教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对当前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在法治建设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行研判分析,并对下步工作进行研究讨论,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思想和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得到贯彻落实。
在座谈中,延边州民委详细介绍了延边州在民族团结、民族文化、民族教育、语言文字、婚姻生育、风俗习惯等方面地方性政策法规梳理评估、推进《延边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起草制定工作、城市民族工作特别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边境县(市)民族法治宣传和宗教活动场所学习贯彻宗教法规等情况。呼应强调,今后工作要抓住两个重点,一是民族工作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进行谋划和实施。二是民族宗教干部要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依法依规治理民族宗教事务。在实际工作中,面对困难和问题,一要把握国家政策,吃透文件精神,找准工作方向,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工作不走偏,不越线。二要寻求支持,充分发挥好统战部协调小组机制作用,与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民族宗教事务的治理工作。三要发挥主动性,充分调动各级民族宗教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集体的力量,集思广益,多想办法,多出思路,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对好的做法和典型事迹要宣传推广。
调研中实地考察了延吉市北山街道丹英社区及东来寺、珲春市杨泡满族乡,调研组在肯定当地工作的同时,也对相关工作进行了解答和指导。延边州副州长曹於今,珲春市委常委、副市长刘林波陪同调研。(法规处陈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