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在依法管理伊斯兰教事务和服务穆斯林群众方面的主体作用。10月28日,吉林省宗教局在吉林市举办2021年全省清真寺民主管理经验交流会。
会上,部分清真寺管委会主任代表从不同的角度就清真寺民主管理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了交流发言。省宗教局二级巡视员陆滨茹从清真寺寺管会如何加强思想、制度、组织、作风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一要加强思想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在宗教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开展“四史”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不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要加强制度建设。树立法治理念,开展法治教育,教育引导穆斯林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和教规的关系,借助“宗教法律法规宣传月”,做好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和《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工作。健全完善财务、消防、档案等场所安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清真寺的各项管理制度,推进宗教场所财务管理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三要加强组织建设。引导宗教界人士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政治素质和综合文化素质,提升服务引导信教群众的能力。四要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把维护宗教界人士和宗教场所的合法权益作为重要职责。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本次会议,在思想认识和清真寺民主管理水平上得到了提升,在今后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内容,准确认识和把握伊斯兰教中国化发展方向,依法开展教务活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教育信教群众,积极引导他们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维护全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省委统战部、省宗教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各市(州)宗教局相关负责同志、省、市伊协的负责人及全省清真寺管委会主任共130人参加了培训。
(宗教三处 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