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宗办发﹝2014﹞2号
各市(州)宗教局,长白山管委会社会办,扩权强县试点市民宗局,各全省性宗教团体:
今年6月,是全国第三个“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现将《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2014年开展以“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国宗函﹝2014﹞7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抓好典型宣传,推动活动开展。请各地、各宗教团体认真总结梳理近年来在依法开展宗教活动、弘扬传统文化、构 建和谐社会、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等方面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每个地区选取1-2个集体或个人典型,形成文字材料并配相关图片资料报省宗教局,我们将通过新闻媒体和“民族宗教网”进行宣传。
2. 抓好培训工作,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素质。请在以往培训工作基础上,适当采取以会代训、交流座谈等方式,以宗教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还要与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
3. 抓好活动载体,落实宗教重点工作。以“学习月”活动促进各项重点工作。把“学习月”活动与宗教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和谐寺观教堂主题创建活动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院、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等重点工作相结合,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和“三无”(无境外渗透活动、无非法宗教活动、无安全隐患)管理工作,推动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
4. 抓好征文活动,扩大活动影响面。“学习月”期间,我省将组织开展“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主题征文活动。请各地、各宗教团体认真组织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众骨干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严把文章质量关,做好征文选报工作,每个地区原则上不少于2篇文章。同时,全省宗教系统干部要积极参与,撰写宗教理论政策研究文章。
为推动“学习月”活动深入开展,我局将在吉林民族宗教网开设“2014-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专栏”。“学习月”活动结 束后,请认真做好总结,于7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文字和图片形式报省宗教局法规处。
附件:《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2014年开展以“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
吉林省宗教事务局办公室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