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宗教局、长白山管委会社会办,扩权强县试点市民宗局,全省性宗教团体:
为贯彻落实国家宗教局《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行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吉林省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联系人:郭晓明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8904643
附 件:1.吉林省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
2.吉林省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会计报表式样
吉林省宗教事务局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