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加强宗教团体建设,进一步推进全市宗教工作法制化水平,日前珲春市民宗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宗教团体(组织)工作会议,首次在珲春市研究确立了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制度,设置轮值主席一名。
全市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制度从组织形式、参加人员和会议内容等方面,对宗教团体联席会议的召开进行规范。宗教团体联席会议每次确定一个主题,承办团体及轮值主席提前与其他团体进行会商,做好会议准备,报市民宗局宗教科同意后组织召开,其主要职能是学习党的宗教理论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交流各宗教团体的工作情况,研究确定事务或重要的活动安排等。
全市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在市民宗局指导下召开,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因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全市各宗教团体(组织)负责人按年度划分轮流担任会议主席,主持召开会议,市民宗局相关负责人和处室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给予工作指导。
(珲春市民宗局 王宇鑫)